CE

证书查询

 

 

 

 

首页 >家用电器及部件
   


  EN957:固定式健身器材测试要求

 

  EN957-1:通用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分类

  按照类型、准确度及用途类别来分类:

  类型:特殊部分所使用的类型编号来源于该部分的序号(如类型2,在EN957-2中规定的力量型训练器材)

 

  准确度等级:

  A级:高等准确度

  B级:中等准确度

  C级:最低准确度

 

  用途类别:

  S(studio)类:专业和/或商业使用

  该健身器材用于团体的训练场所,例如:运动协会、教育机构、酒店、俱乐部和工作室,其使用和控制有业主(具有法人资格)进行专门按章管理

  H(home)类:家庭使用

  I类:专业和/或商业使用,包括提供给特殊人群(例如:视觉、听觉、身体或智力有障碍者)使用

  该器材应符合S类的要求

  该健身器材用于团体的训练场所,例如:运动协会、教育机构、酒店、俱乐部、康复中心和工作室,其使用和控制有业主(具有法人资格)进行专门按章管理

 

  自立式器材的稳定性:

  采用100±5kg的可靠测试人员进行测试,所有试验均应在最繁重的的使用情况下(最大运动范围和最大负荷)进行:

  在动力方向上倾斜10度;

  在所有其他方向倾斜5度

 

  外部结构:

  棱边:器材个支撑表面的所有棱边和尖角,半径都必须大于2.5毫米

  易接触使用者或第三者的零部件的其他所有棱边,应圆滑或加以防护

 

  管材末端:

  易接触的管材末端应用管塞封住;经适用的特殊标准相关部分所规定的耐久测试后,管塞应保持在原始状态

 

  易接触区域内的挤压、剪切、旋转和往复运动部位:

  在1800mm范围内的易接触区域,活动部件与邻近的活动部件或固定部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60mm,下列情况除外:

  如果可能只危及手指,其距离应不小于25mm

  如果活动部件和固定部件之间的距离在运动过程中保持不变,其距离应不大于9.5mm

  如果在训练区域内具有诗意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止动装置

  如果可用使用者的身体位置来遮挡,使第三者不能接近,以及使用者可以立即停止运动

 

  重块:

  隶属于健身器材上的所有重块的移动范围应按锻炼使用时的要求有所限制

  除非刻意移动外,堆码式重块的移动应能自如的返回静止点

 

  进出和解脱测试

  如果使用者无法达到器材的负载起始位置(按照制造商说明书调整器材后),那么该器材则应提供一个辅助装置,例如:采用踏板或杠杆调整

  锻炼的起始/结束位置

 

  调节和锁定机构:

  健身器材上的调节装置应作用可靠,易被使用者识别和安全使用,且应无疏忽变动的可能性

  调节部件,如旋钮和手柄(操纵杆)等,不应与使用者的运动范围相干涉

  任何锁定机构的正确功能应显而易见

  重块选择销应配置一个防止意外疏忽变动或训练时松动的固紧性装置

 

  拉索、绳子和链条

  通用要求:

  拉索、带子、链条及其附加装置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其抵抗破坏的拉力应为使用中所能产生最大负荷的6倍。滑轮的直径应符合拉索、带子或链条供应商的使用要求

  当产生的拉力低于该标准中规定的限定值时,应按限定值对其器材进行试验

  当按照6.4的进行测试,拉索应无断裂,且应有正常性能的能力

 

  条款6.4:拉索、带子和链条的断裂载荷试验方法

  在施加最大专用载荷情况下,测量拉索、带子或链条的拉伸力。并且,实施拉力试验时,应线性的逐渐增大载荷直至预先设定的6倍拉力

 

  钢丝绳和滑轮:

  标准的钢丝绳应采用电镀或耐腐蚀的金属丝制成,并按制造商说明进行检测

  绳索的公称直径d与相配合的滑轮槽r应遵循如下原则,滑轮槽半径r的范围应为:d/2+5%∼d/2+15%

  最佳值应为:d/2+10%

 

  滑轮的尺寸和形状:

  滑轮的尺寸和形状应符合拉索、带子和链条制造商对其直径和槽沟的使用要求;对S类做10万次,对H类做1.2万次耐久测试,按照条款6.8做相应测试

 

  条款6.8 耐久性负载测试:

  尽可能进行接近正常运动频率及无冲击的试验:

  H类,大于许可运动行程的80%,1.2万次

  S类,大于许可运动行程的80%,10万次

  采用最大载荷;承载方向与50%的人员确定的运动规律相一致;运动频率按照3个人预先负载训练试验的平均数

 

  锻铝合金的绳箍:

  绳索端头应以夹卡边缘卡夹齐平至超出0-+2mm

  在检测时,绳索端头应清晰可见

  压制的街头不应弯曲

  钢丝绳的固定端应仅限于安装在罩壳或类似的防护装置的后面

 

  绳索和带子控制:

  通过绳索或带子的导向装置,应防止绳索或带子有侧向松弛或脱落的可能性

 

  引入点:

  在直至1800mm高度的范围内,在绳索或带子驱动装置中的引入点,应有对使用者手指的防护,一方卡夹

  表面压力不大于90N/cm2的绳索和带子驱动装置,可不包括该项要求

  按照EN ISO 12100-1,应对链条、齿轮和链轮的引入点进行防护

  对于惯性轮,按照6.5试验时,试验指应不被卡住

 

  条款6.5:惯性轮试验

  在器材正常工作室,在驱动和传动部件之间,从所有的方向插入试验指至任何易卡夹的部位

  距防护罩的边界的较远处,不必插入试验指

  判定试验指是否会被卡住

 

  握持位置:

  整体式手把套:

       应清晰地刻制有握持位置及纹理表面,一方手滑。

 

  外加式手把套:

        按照条款6.6测试,外加式手八套应无移动

 

  旋转式手把套:

        旋转式手把套应采用机械锁定装置予以保证,并应具有纹理表面,一方手滑

 

  电气安全:

        健身器材设计电子和电气的,应符合EN60335-1;对于医疗器械类的,应符合EN60601-1要求

 

  EN 957-2:力量型训练器材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载荷:

  固有载荷:

  承载使用者体重的器材各部分应能承受力F:

  H类人体质量(100kg)的2.5倍不损坏

  S类人体质量(100kg)的2倍无永久变形

  按6.2试验,支撑处(例如承载表面)的变形不超过f=1/100,悬臂支撑处(悬臂表面)应不超过f=1/150,其他部位变形不超过1%

  施加人体重量(100kg)4倍的静载时,训练器材不应损坏

  条款6.2:在训练器材正常使用的最大受力处表面300mm*300mm的面积上施加力F五分钟,在试验过程支架不固定

 

  外部载荷:

  H类:

  按6.3试验,承载使用者人体质量和/或反作用力或使用者施加的作用力矩时,器材的各部件应承受按照下式计算的力F,不应损坏

  F=[Gk+1.5G]*2.5*9.81

  G-制造商给出的最大载荷,kg

  Gk-由相应的人体质量(100kg)所决定的力,kg

  1.5-动载系数

  2.5-安全系数

  条款6.3:按6.2试验规定,负载放置在正常训练且使器材产生最大应力处;当承载面试分开的,试验在和应按比例同时施加在整个承载表面区域

 

  S类:

  按6.3试验,承载使用者人体质量和/或反作用力或使用者施加的作用力矩时,器材的各部件应承受按照下式计算的力F:

  F=[Gk+1.5G]*2*9.81

  G-制造商给出的最大载荷,kg;如果超过制造商给出的最大载荷,爱用表一中定义的力矩作为G的计算基础

  Gk-由相应的人体质量(100kg)所决定的力,kg

  1.5-动载系数

  2-安全系数

  试验后,支撑处(例如承载表面)的变形不超过f=1/100,悬臂支撑处(悬臂表面)应不超过f=1/150,其他部位变形不超过1%

  当施加由上式中安全系数为4计算出的静载荷时,训练器材应不损坏

 

  耐久性载荷:

  按照6.5试验时,训练器材应具备正常功能

  当训练器材由两种以上的独立功能单元组成时,每一单元都应能承受住耐久性载荷测试

  当已经进行一种以上的功能试验后,再进行每个单独试验前可以更换已经使用过的共用件,例如:绳索、滑轮、轴承

  条款6.5:耐久性负载试验

  尽可能进行接近正常运动频率及无冲击的试验:

  H类,大于许可运动行程的80%,1.2万次

  S类,大于许可运动行程的80%,10万次

  采用最大载荷;承载方向与50%的人员确定的运动规律相一致;运动频率按照3个人预先负载训练试验的平均数

 

  配重块:

  易触及挤压和/或剪切点

  通用要求:应防止第三方不受控的接近配重块的挤压和/或剪切点。作为一个整体升降的重块组,在移动过程中,其与器材任何部件或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60mm

  H类H类可由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实现:

  按照EN 294用防护罩围住重块组,除了用于调整重块的最大宽度为75mm的间隙外

  当器材不使用时,通过锁定机构防止重块组的移动,并利用训练区禁止第三方接近

 

  S类

  护罩

  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描述,如果重块组在使用者正常的训练位置的后方,除了一边有一个最大75mm的间隙用来选择重块,其他所有面应围住。被围住的重块应满足以下要求:

  在1800mm之内,护罩至少高出最高位置的重量块上边缘60mm

  当整个重块组在使用者的一侧并在AB的前部,远离使用者的3个侧面应围住。重块的选择应在其敞开的一边

  如果重块的任何部分超出AB面得后面,重块组的所有侧面应围住。AB是头部、胸部或背部支撑最大受力处上横向画出的线。若没有支撑,AB从使用者的最大受力处的位置横向画出。

  在多组重块远离使用者的三个侧面有框架能防止第三方不受控制的进入时,则3个侧面不需防护。接近使用者的一面适用以下要求:

  按照EN 294用防护罩围住重块组,除了用于调整重块的最大宽度为75mm的间隙外

  当器材不使用时,通过锁定机构防止重块组的移动,并利用训练区禁止第三方接近

  无护罩

  训练过程中如果重块组总是位于使用者前面,且使用者视线范围内不受明显遮挡,重块组就不需要防护。

  配重盘

  每一个配重支撑的最大承载能力应在器材上标示出来。应配备EN957-1中要求的锁定装置来防止配重盘跌落

  其他形式的阻力(如:弹力绳、弹簧)的配置或安装方法应符合EN957-1中对调节和锁定机构的要求

  可完成的最小训练负荷:

  可完成下列生物学功能的器材应符合表中表示的最小力矩

 

  EN957-4:力量型训练长椅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带有固定杠铃支架的长凳

  杠铃的转动稳定性

  应通过支点距离或安全装置的方法来防止由不平衡负载造成杠铃的倾翻,按照6.2测试

  条款6.2:将实心钢杆(长1600mm,直径不超过30mm)对称放于杠铃支架上在杆的一边放杠铃片(H类为10kg,S类为20kg),杠铃片的中心面距杆的末端为200mm

 

  带有固定杠铃支架的长凳的转动稳定性

  当以不平衡负载垂直施加于纵向轴时,带有固定杠铃支架的长凳应稳定,按6.3试验

  条款6.3:固定杠铃后,按照条款6.2测试

 

  纵向稳定性

  带有固定支架的长凳在纵向上应稳定,按条款6.4试验

  条款6.4 纵向稳定性测试:将长凳置于10度斜面上,在支架最高处放置制造商规定的最大负载的杠铃,但至少为50kg

 

  与长凳连接的自立式杠铃支架

  与长凳组合使用的自立式杠铃支架应有一个与地面连接的装置

 

  杠铃支架的尺寸

  当用直径为30mm的杠铃进行测量时,支架(套或叉)的前部顶端到静止杠

  铃杆的最低处的垂直高度a至少为20mm至40mm,其后部至少比前部顶端高80mm

 

  杠铃支架的强度

  杠铃支架的后部应能承受正常使用的负载而不会丧失功能和损坏,按6.5进行试验

 

  条款6.5 杠铃支架强度测试:使用摆锤冲击支架后部距顶端40±10mm处,重复此试验过程10次

 

  载荷

  H类和S类长凳的加载应符合EN957-2中对载荷的加载要求

 

  杠铃支架

  对于支撑自由杠铃片的任何部分,应便于使用者拿起和放回杠铃

 

 

  EN957-5:曲柄踏板类训练器材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外部结构

  传动件和转动件

  训练器材的曲柄直径大于护罩直径时,曲柄和固定部件的距离应不小于10mm。传动件,风扇和惯性轮应加防护,按6.3试验时,试验指不应被卡住,或者接触到表面不光滑的活动部件

  这些要求不适用于护罩直径大于曲柄直径的情况

 

  表面温度

  按照6.2试验时,训练器材易触及部件的温度不大于65摄氏度

  条款6.2传动件和转动件测试:对于H类使用与EN71-1要求一致的B型试验指,从所有方向触及活动部件。对于S类按EN292试验;判定试验指是否被卡住或接触到不光滑的活动部件

  条款6.3 表面温度试验:设备:接触式温度计,准确度为±1摄氏度;以60r/min,200W的功率踏踩训练器材3个周期,每个周期20分钟

 

  固有载荷:

  S、H和I类训练器材,施加人体质量的2倍静载荷,或者至少2000N,取两种中较大的力值。永久变形不能大于3%。

  对于H类训练器材,施加人体质量的2.5倍静载荷,或者至少2500N,取两种中较大的力值时,器材不能断裂。对于S、I类训练器材,施加人体质量的4倍静载荷,或者至少4000N,取两种中较大的力值时,器材不能断裂

  试验过程中,训练器材不应倾翻

  试验时夹紧的座位立杆在座位套管中的滑动距离应不超过5mm

 

  座位立杆-座位

  插入深度:座位立杆上应有一个永久标识来指示插入座位套管的最小深度为至少为剖面直径的2.5倍。

  座位调节:除了HB和HC,高度调节系统可以不用工具操作。如果水平调节的夹持机构失效,座位必须保持在安全的使用位置

 

  座位倾斜:座位高度应可调节(A级不需要工具)。座位应固定在座位立杆上,然后插入座位套管中,座位相对原始位置的倾斜角应不超过2度。2度是指座位立杆和座位套管之间的夹角。按6.5试验。

 

  条款6.5 座位倾斜测试:按照说明书所示将座位及座位立杆固定到座位套管中。在鞍座上距前边缘或后边缘25mm内的某一点施加650N的垂直力,施力面积为100mm。调整试验夹具,是施加给鞍座夹具的力矩最大。试验保持5分钟。

 

  把手

  把手立杆:

  把手立杆应可调节(A级和S类不需要工具),或可以有不同握紧位置

  如果调节垂直高度是通过一个插入系统来完成,应该有一个永久标记,指示的最小插入深度至少为剖面直径的1.5倍。如果最小插入深度通过设计已经给出,标记是不需要的。按照条款6.6试验。

 

  条款6.6 把手试验:按照说明书所示,将把手立杆调整到最小插入深度标志处,并夹紧。使用一个杠杆安全的夹紧把手立杆,对把手施加力矩:H类为50Nm,S类为75Nm

 

  把手抗扭力测试:

  将把手调节到最易失效的位置。对于H类器材,施加人体质量的0.3倍静载荷,或者至少300N,取两种中较大的力值。对于S既I类器材,施加人体质量的0.3倍静载荷,或者至少450N,取两种中较大的力值;除去测试载荷,把手的功能没有丧失,对于可调节把手,仍然在原始位置的5度范围内,对于固定系统没有超过2度的永久变形

  对于斜躺式自行车,对于H类训练器材,施加人体质量的2.5倍静载荷,或者至少2500N,取两种中较大的力值时,器材不能断裂。对于S、I类训练器材,施加人体质量的2倍静载荷,或者至少2000N,取两种中较大的力值时,器材不能断裂,对于非可调节的器材,没有超过2度的永久变形,对于可调节座位立杆没有超过5度的永久变形,并且在4倍的力作用下不能断裂。

 

  踏板要求

  踏板必须符合ISO 4210的要求

 

  稳定性

  按照条款6.8测试,训练器材不能倾翻

 

        斜躺式、上体及组合式训练器材的附加要求

  组合式器材:如果器材有上体和下体转动曲柄系统,当只有一个曲柄在使用时,必须有一个能够脱离上体或下体的机构;必须防止手和手指的意外挤夹。

 

  靠背要求:靠背必须能够耐以下的静载荷

  制造商推荐的最大人体质量的的1倍,或者至少1000N,取两者中较大的一个

  制造商推荐的最大人体质量的的1.5倍,或者至少1500N,取两者中较大的一个

  静载荷去除以后,不能有断裂或超过10%的永久变形。测试后座位调节机构能够正常工作

 

  附加的分级要求:

  具体见标准,该要求分为可调节系统的分级要求和肺调节系统的分级要求其中可调节系统分级要求又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A/B/C,其中对A级的要求最高,B次之,C要求最低

 

  耐久测试

  按照条款6.13测试后,器材能够按照制造商描述的使用方法正常使用

 

  条款6.13

  可调节的训练器材:给器材做间隙性的测试共2小时(10分钟加载,5分钟冷却),在速度不超过60rpm的等量的功率的80%条件下试验,以最接近的步调测试;做完测试,检查器材的功能是否丧失

  非调节型的训练器材:给器材做间隙性的测试共2小时(10分钟加载,5分钟冷却),在速度为100rpm的等量的功率的测试;做完测试,检查器材的功能是否丧失

 

 

  EN957-6:跑步机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外部结构:

  易触及区域内的挤压和剪切点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仰角的改变导致器材上任何部件与地面的距离小于60mm,仰角变化速度应不超过1度每秒;使用者应能停止其运动

 

  传动件和转动件:

  应避免跑步机表面、后滚筒和框架之间,后滚筒/跑步带和地面之间的引入点,可通过采用后滚筒防护罩来实现

  按照6.1测试,在后滚筒护罩与跑步表面之间试验指应不被卡住。所有运转条件下跑步表面边缘与后滚筒护罩距离不小于10mm;电机驱动系统负荷EN292要求

 

  表面温度:

  按照条款6.2测试,器材易触及部件的温度不应大于65摄氏度

 

  条款6.2 表面温度测试

  在做跑步机耐久性测试时,测量跑步机易触及表面的温度

 

  紧急停止

  通用要求:所有动力驱动的跑步机应配有紧急/安全停止开关,包括按钮式开关或拉线式开关

  特性:在紧急停止装置人工复位铅电路不应复位接通。多个紧急停止装置的情况下,在所有的执行装置复位铅电路不应恢复接通

  人工控制的紧急停止装置触点应确保直接断开,应符合EN60947-5-5使用者应能容易触及紧急停止开关

  当开关启动后,应能不用软件就切断主电源,且跑步机应完全停止

  紧急制动器操作开关:紧急制动器操作开关应是红色,操作开关背景应是黄色。按钮式的操作开关应为掌状或蘑菇头状

 

  锁定方法:

  动力驱动的跑步机应有一个锁定的方法以防止第三方不受控制的使用。此方法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稳定性

  按照6.5 做稳定性测试,跑步机不能倾翻

 

  条款6.5稳定性测试:

  通过一个实验人员(100±5)kg以8km/h-10km/h 的速度跑步进行试验;在跑步方向上+10度和-10度,在其他方向5度

  在坡度额最大和最小值范围内

  在水平面上以跑步机的最大坡度,按8km/h-10km/h的速度使用前把手/脚踏平台进行紧急跳离试验

 

  静载测试

  按6.6试验时,跑步机应能承受以下载荷:

  H类人体质量(100kg)的4被;S类人体质量(100kg)的6被

  没有损坏,试验后,跑步机应具有按照制造商使用说明正常运行的功能

  对于坡度的跑步机,试验应分别在水平状态、中间状态和最大的坡度的情况下进行

 

  条款6.6 静态载荷测试

  从跑步表面的后端计起66%的位置处,并在跑步表面的中心,300mm见方的区域施加试验载荷。跑步表面可以固定。试验保持1min。如果坡度适中,在水平、中间和最高位置施加载荷

 

  耐久性测试

  按照6.7试验时,跑步机应能承受:

  H类12000次冲击,S类100000次冲击

  试验后,跑步机应具有按制造商使用说明正常运行的功能,不应呈现任何破损

 

  条款6.7 耐久性测试:

  设备:规格为155/13的汽车轮胎,气压为0.15MP时的总质量为75kg,下落高度为10mm,频率不小于30次每分钟

 

  测试程序:

  从跑步表面的后端计起66%的位置,在跑步表面的中心线上轮胎下落:H类12000次,S类100000次,速度为H类8km/h,S类为10km/h(如果小于规定速度,按最大速度)

  对于没有阻力系统的人力驱动的跑步机,按照H类或S类阻力的50%±10%,以8km/H速度驱动跑步机

  如果没有驱动系统,在坡度的中间位置进行试验

  应按说明书进行润滑和相关准备

  试验过程中如果产生共振,速度可在±15%内调整已消除共振

  按照制造商的说明书检查跑步机的使用功能

 

  侧扶手/前把手要求

  为了使用者的扶持和紧急跳离,跑步机应配备侧福州或前把手。并可以采用下列之一多额配置:一个前把手;两个侧扶手;或者两者的组合

  前把手应:具有最小宽度(跑步表面的宽度+50mm),且与跑步表面的纵向轴线对称;距跑步表面的垂直高度为800mm-950mm

  从两个侧扶手的中心测量,最大间距应为900mm

  每个侧扶手的长度应不小于跑步表面长度l的30%

  按照6.8测试,侧扶手/前把手永久变形应不超过3%。如果跑步机同时具有侧扶手和前把手,他们应同时满足此要求

 

  条款6.8 侧扶手/前把手测试:

  通过一根宽度为80±5mm带子在侧扶手/前把手的最大受力处施加1000N的垂直试验载荷,保持5min

  同垂直试验一样,使用带子在同样的位置于前把手的最大受力处的水平方向施加500N的水平试验载荷,保持5min

  然后测定永久变形

 

  脚踏平台(不适用于无坡度或惯性轮的人力跑步机):

  跑步机应配有脚踏平台

  除去后滚筒护罩后,脚踏平台应与跑步表面的长度相同,且宽度最小为80mm

  脚踏平台应具有至少为400mm*70mm的防滑表面,按ISO5904试验,摩擦系数不小于0.5

  按照6.9试验,脚踏平台的永久变形不应不大于3%

  侧扶手可与脚踏平台相连接

 

  条款6.9 脚踏平台测试:

  用符合ISO9838要求的试验鞋底,在叫他平台防滑面的中部施以2000N的力,保持5min

  测定永久变形

 

  电子电气安全要求:

  有关电子电气方面的安全要求,一般用途的应符合EN60335的要求,医疗用途需符合EN60601的要求

  附加的等级要求

 

  条款6.10 时间、速度及距离的准确度的试验:

  速度准确度的测量应在无载荷状态下,按下列速度测量:

  最小速度;最大速度;中间速度。

  适用于A级;B级和C级只在最大速度下测量

  人力驱动的跑步机,应通过一个速度为8km/h的轮子来驱动,以检查其读数的准确性

  时间测量装置准确度的试验应超过30mm

 

 

  EN957-7:划船器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外部结构

  易触及区域的挤压、剪切和往复运动点

  如果只危及手指,活动部件和相邻活动或刚性部件间的距离不小于25mm;否则距离应不小于60mm

  不包括必必需的挡块(如果使用者不出入危险当中)。每个易接触的挡块面积不小于400mm2。对于能够被压缩的挡块,当施加90N/cm2的压力时,挡块压缩后的面积不小于400mm2

  使用时,在整个活动范围内,如果挤压点一致在使用者的视野内,则60mm不适用

  如果运动过程中活动部件和相邻刚性部件间距离保持不变,按6.2试验时试验指应不被夹住

 

  传动件和转动件

  传动件、风扇和惯性轮应加以防护,按照6.2试验时,试验指应不能被卡住

 

  表面温度

  按照6.4试验时,划船器易触及部件温度应不大于65度

 

  座位

  按照6.3试验时,座位不能脱轨

 

  条款6.3 座位试验:从所有方向分别对作为施加100N的力,保持1分钟,检查座位是否一直保持在导轨上

 

  条款6.4 表面温度测试:设备:接触式温度计,准确度±1度;按下列要求运行划船器20min非速度关联的器材:25次每分钟完整的划船动作;单一把手或两个把手一起350N的力;整个运动幅度的60%

  速度关联器材:在适当的划动速度下,施加350N的力且运动幅度超过整个幅度的60%;350N是完成一次完整划船动作的平均力

 

  固有载荷:

  按照6.5试验时,H类施加250kg载荷,S类施加300kg载荷

  器材应能承受试验载荷,各部分变形:简支梁不超过1/100;悬臂梁不超过1/150;试验后,器材所有部位应能按照制造商使用说明书正常使用

  座位的轮子或滚筒不应有过度的摆动,应旋转自如

  条款6.5 固有载荷试验

  对座位施加5min的测试载荷F,移出载荷测量相关尺寸f

 

  把手杆:

  划船器的把手杆通过柔性部分(绳索或链条)与划船器相连时,把手质量(不包括柔性部分)应不大于600g

 

  脚蹬板和脚套

  对于S类和H类,应配备保证扣紧脚部装置(脚套);

  对于S类,脚蹬板或脚套影视可调节的,以适应不同的脚码。按照条款6.6.2测试时,每个脚蹬板能承受1000N的测试载荷而不损坏

  条款6.6.2静载测试:

 

  耐久性测试

  按照6.7试验时,划船器应承受:H类12000个周期;S类100000个周期

  测试后,划船器按照制造商使用说明书应能正常使用且不应有任何损坏的迹象,如漏油

 

  稳定性

  按照6.8试验时,划船器的底部升高应不大于10mm

 

  条款6.8 稳定性测试

  让一个体重100±5kg,身高1750 ±50mm的试验人员,坐在正常的训练位置上,并依照说明操作划船器:

  非速度关联器材,在最小阻力时以35周期/min操作

  速度关联的器材,以35周期/min操作

  将划船器放置在运动方向上倾斜10度和其他方向上倾斜5度的斜面上进行试验,保持1min

 

  A级附加要求

  显示或设定的功率P与实际输出功率偏差应不大于:50W以下,±5%;50W以上,±10%,按6.9测试

 

  条款6.9 A级附加要求试验

  比较输入功率和显示功率

  通过计算经过一定距离和时间上,输入力的值确定机械功率

  显示的功率应在利用制造商测试参数得出的测量值的±10%范围内,输入功率应是10min测试周期的平均值。测试力、距离和时间这3个变量的测试设备准确度均应达到±1%

 

 

  EN957-8 踏步机、阶梯机和登山器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外部结构:

  易触及区域的挤压、剪切和往复运动点

  如果仅手指,活动部件和相邻活动部件或刚性部件的间距至少为25mm;否则其距离至少为60mm。必须的挡块除外(如果不危及使用者)、

  挤压点在使用者活动范围的视野之内,25mm和60mm的要求不适用

  训练器材不使用时,25mm的要求同样适用

  如果踏板间距大于60mm,脚踏板内侧不需要脚部护板(见图a)

  如果踏板被最小宽度为30mm的固定部件(例如:框架、护板或平滑盖板)隔开,则踏板和隔断部件间应有不大于9.5mm的固定距离,且脚踏板内侧不需要脚部护板

  如果踏板有最小宽度为30mm搞得护沿,脚踏板间距最小为25mm(见图c)

  所有这三种情况,在踏板内侧的自由空间内不应有任何凸起,例如螺栓等

  如果控制板或脚踏板作为可接近的停止装置,这种装置应有至少800mm2的平整接触面,且装置的边缘应有半径不小于2.5mm的圆角。最大停止符合应不超过人体质量

  脚踏板底部和地板或底架间的距离应不小于60mm,不包括可接触的停止装置

 

  传动件和转动件

  所有传动件,如风扇和惯性轮都应加以保护,以保证使用者手指不被卡住。

  按照条款6.2测试。

  条款6.2 易触及区域的挤压、剪切和往复运动点和传动件和转动件的测试

  设备: H类,符合EN71-1要求的B型探头;S类,符合EN957-1中要求的试验指

  测试步骤:从所有方向用试验指靠近所有活动部件,判断试验指是否被卡住

 

  表面温度:

  按照6.3试验时,训练器材易触及部件的温度不应大于65度

 

  条款6.3表面温度试验:

  设备:接触式温度计,准确度±1度

  使用100±1kg测试物进行试验

  按60步/min的速度操作训练器材,持续20min

  在脚踏板中心测量,歩高应是(180±5)mm;如果达不到则取可能的最大歩高

  阻力应设置在最大值或将其调整到60步/ min且保持持续运动

  记录温度是否超过65度

  对于速度关联的训练器材,通过使用100kg载荷和能产生180w机械功率的踏步速度来完成测试

 

  固有载荷

  按6.4试验,在承载人体质量(100kg)2.5倍的载荷后,H类器材的各零部件应不损坏

  S类器材的歌零部件应能承受人体质量(100kg)2倍的载荷

  按照6.4测试,支撑面(例如承载面)的变形量不应超过f=1/100;悬臂支撑(如悬臂面)变形不超过f=1/150;其他尺寸变形量不超过1%

  训练器材应能承受人体最大重量的4倍静载荷而不损坏

  100kg座位人体质量的额定载荷

  试验后,支撑面(例如承载面)的变形量不应超过f=1/100;悬臂支撑(如悬臂面)变形不超过f=1/150;其他尺寸变形量不超过1%

 

  条款6.4 固有载荷测试:在踏板90mm*90mm的平面上,无冲击施加静载荷F,保持5min,移去载荷,测量变形

 

  扶手/把手

  如果训练器材安装了扶手/把手,按6.5试验,扶手/把手永久变形不应大于3%,所有易触及边缘应有半径不小于2.5mm的圆角

  条款6.5 护栏/把手试验

  通过一条宽度80±5mm的带子,在护栏或把手最大受力处施加1000N的垂直力,保持5min

  然后,在垂直测试的同一位置且在水平最大受力方向,使用带子施加500N的水平力,保持5min;测量永久变形

 

  耐久测试:

  按照6.6试验时,训练器材应能承受:

  H类12000周期;S类100000周期;试验完成后,训练器材按照制造商说明书应能正常使用且不应有任何损坏的迹象,如漏油

  条款6.6 耐久性测试

  对于非速度关联的踏步机:以踏步高度180±5mm,运动速度60步/min,且每个踏板或台阶上施加100kg的载荷,在踏板运动幅度中心进行试验。如果达不到踏板高度,则取可能的最大高度

  对速度关联的踏步机:以踏步高度180±5mm,一个产生平均功率为180W的踏步速度,在踏板运动中心进行试验。如果无法找到踏板中心,则取最大的可能测量的歩高

  按如下要求进行测试;

  对于H类,工作15min,停机15min,然后以相同模式工作直至完成12000个周期

  对于S类,工作10h,冷却至室温,再工作10h,以同样方式直至100000周期

 

  自由轮

  在配有风扇或惯性轮的踏步机上,传动装置应为自由轮类型

 

  A级附加要求

  显示或设定的功率P与实际输入功率的偏差,在50W内为±5W,大于50W为±10%

  A级附加要求试验:

  比较输入的机械功率和显示功率

  通过计算经过一定距离(运动量程)和时间、输入力确定机械输入功率

  显示值应在利用制造商试验参数计算出的测量值±10%的范围内。输入功率应是10min测试周期的平均值。测量力、距离和时间的测试设备,准确度应达到±1%

 

 

  EN957-9 椭圆训练机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外部结构:

  易触及部位的挤压和剪切点:

  易触及训练机应无挤压和剪切点,按照6.2测试

 

  条款6.2 挤压和剪切点的试验:

  设备: H类,符合EN71-1要求的B型探头;S类,符合EN957-1中要求的试验指;

  试验指从各个方向靠近活动部件测定试验指是否被卡住

  在距离地面高度为600mm的范围内放置与图2一致的试验脚,此试验脚至少有3个A点,在地面和/器材上,在此位置上试验脚应不被运动部件卡住

 

  表面温度:

  按照6.3测试时,椭圆训练器材上的易触及部件的温度不应大于65度

 

  条款6.3 表面温度试验:

  设备:接触式温度计,准确度±1度

  使用100±1kg测试物进行试验

  按60步/min的速度操作训练器材,持续20min

  阻力应设置在最大值或将其调整到60步/ min且保持持续运动而不间断

  记录椭圆机易触及部件的温度是否超过65度

  对于速度关联的训练器材,通过使用100kg运动频率调整到180W的机械功率

 

  固有载荷:

  H类:在承受人体质量(100kg)2.5倍的载荷下,H类器材的各部位应不损坏,按照6.4测试。

  S类:承载人体质量(100kg)4倍的载荷,训练器材应不损坏;S类器材的各零部件应能承受人体质量两倍的载荷;按照6.4试验时,支撑面(例如承载面)变形量不超过1/100,悬臂梁(悬臂面)变形应不超过f=1/150,其他尺寸变形量不超过1%

  100kg的重量作为额定载荷

 

  试验后:

  支撑面(例如承载面)变形不超过f=1/100;悬臂支撑(悬臂面)变形不超过f=1/150;其他尺寸变形量不超过1%

 

  把手

  按照6.5试验时,把手的永久变形量应不大于3%;为减少把手顶端刺穿的危险,把手顶端部分的直径不小50mm

 

  脚踏板

  脚踏板应有一块不小于300mm见方的防滑表面,按照ISO 5904试验时摩擦系数应不大于0.5;脚踏板内侧和前沿应有高度不小于30mm的防护栏

 

  稳定性

  按照6.6试验时,训练器材不应倾翻

  条款6.6 稳定性测试

  在最大受力处进行测试。让一个体重100±5kg,身高1750±50mm的试验人员,在正常的训练位置上,以60r/min的频率踩踏训练器材1min

  将训练器材在两个动力方向(向前和向后)倾斜10度,其他方向倾斜5度

 

  耐久性测试:

  按照6.7试验时,训练器材应能承受:

  H类12000次周期;S类100000次周期;试验完成后,训练器材按照制造商说明书应能正常使用且不应有任何损坏的迹象

 

  条款6.7:耐久性测试

  对非速度关联的训练机,每个踏板加载50kg的载荷,并设置到最大阻力的80%,以60(1±10%)/min的转速进行试验。如果此器材有一个持续的功率系统,进行测试时,应设置为最大功率的80%,且在把手的最大受力处施加10kg的载荷

  对于速度关联的椭圆训练机,每个踏板加载50kg的载荷,并以90(1±10%)r/mim的转速进行耐久测试,如下:

  对于H类,以试验15min然后停止15min的方式进行试验,连续12000个周期直到完成试验;对于S类,连续10h不间断试验100000个周期

 

  5.8 对A级的附加要求

  显示或设定的功率P与实际输入功率的偏差,在50W内为±5W,大于50W时为±10%。按照制造商的功率测量描述进行试验

 

  5.9 B级和C级的附加要求

  见EN957-1,功率不应用瓦表示

 

 

  EN957-10 带有固定轮或无飞轮健身车附加的特殊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外部结构:

  训练器材踏板曲柄回转半径大于护罩直径时,踏板曲柄和固定部件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mm,如果护罩直径大于踏板曲柄直径,则此要求不适用

  传动件应依照ISO12100-1:2003j进行防护。其他所有部分按照EN957-1:2008的试验指试验,试验指应不被卡住或接触到表面不光滑的运动部件,惯性轮边缘的半径应不小于2.5mm,踏板边缘应无毛刺、圆滑或用其他方法防护

 

  表面温度试验:

  按照6.3试验,器材易触及部件的温度不应大于65摄氏度

  条款6.3 表面温度测试:

  设备:接触式温度计,准确度:±1摄氏度

  试验室温度为18-25摄氏度

  以60r/min、200W的功率踏踩训练器材3个周期,每个周期20min

  在每个20min的周期后停止5min

  第三个周期后测量温度

 

  固有载荷:

  对于S类,测试时应对座位立杆施加由制造商规定的最大人体质量的4倍载荷或施加4000N的力(去两者中较大值)。对于H类,测试时应对座位立杆测试时应对座位立杆施加由制造商规定的最大人体质量的3倍载荷或施加3000N的力(去两者中较大值)。上述两类踏板的曲柄在测试时均应承受由制造商规定的最大人体质量4倍的力或施加4000N的力(去两者中较大的一个)

  按照条款6.4测试

  座位按照ISO4210测试

  按照6.4测试后,训练器材应该能够依照制造商使用说明正常运行

  在进行座位立杆和踏板的测试过程中,训练器材应不倾翻

  试验时夹紧的座位立杆在座位套管中的滑动距离应不超过5mm

 

  条款6.4 固有载荷试验:

  试验应不带座位,在最大受力处进行

  按5.2所示施加静载并保持5min

  判定训练器材倾翻的可能性及检查是否损坏

  卸载后测量座位立杆相关尺寸

 

  座位立杆-座位

  通用要求

  对于S类器材,座位的高度应不需要工具就能调节

  对于H类器材,如果座位高度需要工具来调节,则制造商应提供调节工具,并在使用说明书里详细的说明其使用方法

 

  插入深度

  座位立杆处在最高位置时的最小插入深度应为55mm。座位立杆上应有一个永

  久标识和文字“STOP”来显示最小插入深度,如果设计商已经保证最小插入深度,则此标识可免除

  通过锁定系统,在最高位置时的插入深度应不小于55mm

 

  把手

  把手立杆

  对于S类器材,把手立杆应不需要任何工具就能调节,或可以有不同握紧位置

  对于H类器材,如果把手立杆需要工具来调节,则制造商应提供调节工具,并在使用说明书里详细的说明其使用方法

  把手立杆处的最高位置时的插入深度应不小于55mm

  把手立杆应有一个永久标识和文字“STOP”来显示最小插入深度,如果设计上已经保证最小插入深度,此标识可免除

 

  把手

  对上述两类器材把手在测试时,在垂直方向上施加制造商规定的最大人体质量的1.5倍或1500N的力(取两者中较大值),并在水平方向上施加最大体重的0.5倍或500N的力(取两者中较大值)。把手应不损坏或永久变形量超过10%

 

  踏板

  踏板上应有一个装置用于固定脚部,防止意外移动

 

  曲柄踏板组件

  按照6.8试验,曲柄踏板组件应承受(750±10)N动载:对于S类进行100万圈,对于H类进行12万圈,频率不大于25HZ。曲柄踏板组件在承受4000N的静载荷后应没有任何裂痕或结构损坏

 

  条款6.8 曲柄踏板组件试验

  把装有曲柄踏板组件的健身车固定在试验台上,在一只处于最低位置的踏板上施加指定的载荷,载荷应施加在踏板轴的中心点

  在动态测试后,按照固定载荷的要求施加静载荷

 

  稳定性:

  按照6.6试验,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训练时,训练器材应不倾翻

  条款6.6 稳定性测试

  训练器材在最大受力方向上倾斜10度,以100r/min的转速保持1min。按下列姿势进行试验:

  坐下,双手放在把手上;坐下,双手不放在把手上;站立,双手放在把手上

  训练器材放置在水平面上,把座位设置在最高处与最后面的位置

  在训练器材座位上施加(100±5)kg或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最大的人体质量的载荷(两者中较大值),确保试验物体的重心位于座位上方300±20mm处

 

  紧急制动系统试验带

  带固定轮和无飞轮的健身车应有紧急制动系统。使用者容易看到和操作该系统,在启用系统时,向下(推)最大力100N或向上(拉)最大力50N,曲柄能在一圈内停止(双向)

  按照6.7 测试

  紧急制动器操作开关应为红色。如有背景,背景色应为黄色,按键式操作开关的形状应为掌状或蘑菇头状

  类似于自行车手闸的制动系统,要满足下图的要求。握闸尺寸d:在B点应不大于90mm;在点B和点C之间应不大于100mm

  按照6.7试验,止动杆应无损坏或永久变形量不超过3%

 

  条款6.7 紧急制动系统试验

  在无阻力的状态下以120r/min踩踏带固定轮或无飞轮的健身车,按照紧急制动系统的要求,在制动装置中心(例如:控制杆)施加相应的制动力,观察曲柄踏板在旋转一周内是否停止

  手闸应该能够承受300N的力并保持15s,此力应施加在操作区的最大受力处

 

  底部间隙

  踏板上任何刚性部件到地面或地面上的框架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60mm

 


深圳市贝德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是具有近10年产品测试与认证经验的专业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按照ISO 17025的要求建立,并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由此获得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认可。

 

公司拥有国际先进设备和测试功能齐全的实验室,可提供销住世界各国的产品的测试及认证服务,确保产品在安全、电磁兼容、无毒性、能效及可靠性等方面均达到国际标准要求。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业界资深工程师及客户服务代表,满足客户的多项测试需求,并提供精湛的技术指导、整改对策服务;协助客户的产品顺利推广应用至全球市场。

贝德检测

帮助服务区

若您需要任何帮助,可以通过几下方式与我司取得联系,我们会尽快为提供准确、周到的服务,感谢您的访问,建议收藏此页内容。